首 页  >  客户中心  > 按揭服务
 
  购房常识
  购房流程
  按揭服务
  房产证办理
  投诉与建议

办理按揭手续流程说明

1) 按揭银行:开发商负责安排业主在相关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2) 业主按揭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

A、 业主申请抵押贷款须具备的贷款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港、澳及外籍居民;
       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业主已经支付所购房产总价20%以上的款项,且有发展商出具的书面证明;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相加,男士不超过60岁,女士不超过55岁,两人联名申请时,以年龄小的为准(注:按揭银行条件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B、 业主按揭需提供的资料: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5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港澳人士则提供回乡证复印件;
       收入证明(用公司信笺纸并加盖公司印章)原件1份(必须真实),港澳人士可用税单、内地任职单位出具的证明(月供款不得超过收入的50%);
       首期款收据复印件2份
       《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C、业主办理按揭签约时注意事项:
       签约时必须业主本人前来办理,如有多名业主联名购买,则需多名业主同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若为代理人办理必须持有委托公证书,联名购房的业主中如有未满18周岁的必须由监护人持有监护人公证书代为办理;
       业主必须携带所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回乡证、认购书、首期款收据等);
       必须带齐相关按揭的费用(现金);授权他人代理的有效证件;如一人代表他人签字,必须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代理的要到公证处公证方可生效。
注:
A、港澳同胞无税单提供的可用差饷单、房地产契约、银行存款单、股票资金证明代替,如是在国内单位任职的,可由国内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代替。
B、以上资料请均用A4纸复印,并在办理按揭手续时提供;
C、如遇下列情况请先告知发展商财务部,由财务部和银行协商解决后方可采用按揭付款方式:
※业主属外国户籍或台湾省的人士;
※业主(男)实际年龄加按揭年限大于(含)60岁,(女)实际年龄加按揭年限大于(含)55岁;

3)申请人需在银行或律师面前签署的文件
A、《个人购买商品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B、《借款合同》一式五份;
C、《借款借据》;
D、联合购房的须填写同意抵押的声明
E、预留银行印鉴
F、活期储蓄存折复印件。(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银行从此账号扣按揭签名)

4)按揭发放后申请人到银行或律师楼领取的文件
A、《借款合同》一份;
B、《借款借据》第五联一份
C、《用款通知书》一份

5)每月等额还款利率说明
a)每期的还款日为用款日每月的对应日,业主必须保证每月还款日以前在其开设的储蓄账户上有足够的款项用于支付每月供款额;
b)按揭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6)办理银行按揭程序(住房)
A、购房人与发展商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剩余款项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向银行委托代理人或银行代理律师提交银行所需按揭资料;
B、银行内部审批,审查按揭申请人的借款资格及还款能力、借款合同等文件,通知申请人(购房人)参加联合办公;
C、银行委托代理人或银行代理律师主持联合办公,申请人(购房人)签定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件,缴交保险费、律师费等;
D、银行委托代理人或代理律师和发展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借款人向银行按月还款;
F、借款结清、银行与借款人借贷关系解除。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申明  |   网站地图  | 名居广场 |   寰侨国际 | 名居山河里
Copyright © 2009-2023 深圳市名居房地产有限公司晶发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9180384号